近日,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的“绿色网络文化产品征集和推介”活动正式在北京启动。为保障“绿色网络文化产品征集和推介”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切实促进高品位文化信息的传播,努力打造一批品位高雅的网络文化品牌,营造健康的绿色网络文化,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了《绿色网络文化产品评价标准》。
记者从中国互联网协会了解到,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组织北京有关高校、有关互联网企业,按照有利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了《绿色网络文化产品评价标准》的初稿,经过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信息产业部、教育部、团中央等部委代表和行业代表共同组成的专家组多次开会讨论并修改,确定了《评价标准》的最终版本并于今日正式公布。
《评价标准》的评审对象分为整个网站内容、网站频道内容、网站栏目内容及以网络为载体的其它产品四种形式,并按照“社会与文化类”、“新闻与媒介信息类”、“科学与技术类”、“教育类”以及“休闲与生活类”等五大类内容,从“信息内容”、“产品的表现形式”和“操作方式”这三个方面接受评审。
值得一提的是,《评价标准》中对申报的网站、频道、栏目及产品的资格除了信息内容本身不得违反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等基本要求以外,还特别从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网络信息真实性、公民隐私等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在弘扬绿色网络内容的同时,对危害国家、散布淫秽暴力等有害信息,对侵犯版权、发布虚假时政财经社会等信息、捏造事实诋毁或攻击诽谤其他机构和个人、揭露他人隐私的行为以及在对误导诱导未成年人等不良信息方面进行坚决抵制。